2016年3月15日 星期二

在香港,如果堅持過自己的生活方式



在香港,堅持過自己的生活方式,確實要比別的地方費勁,由其是所謂「非主流」的生存方式,其問題並不是有沒有錢。

在別的地方,你要過你的生活方式,沒有打擾別人,別人也不會打擾你,各自尊重。

但在香港,如果你的生活方式與人不同,就算你沒有打擾別人,又沒有問人借錢,你也會不時受到侮辱,有時甚至是朋友的侮辱。可能人們看不慣自己想像以外生存方法。但奇怪的是,人們不會好奇或謙虛的去問問人家怎麼過活,就先入為主的覺得這樣生活「點搵食」,這人一定好失敗。而在香港「有錢」和「出名」就是唯一的生存方式。可是,為什麼與你不同的生存方式就一定「搵唔到食」?他「搵唔搵到食」干卿底事?他要過自己的生活,又沒有傷害他人,又不用你養,你怎麼覺得可以任意侮辱人?

我時不時給人兜口兜面對著我說:「好彩我冇比個女讀美術學院,乜你搵咁少錢!」(法國的美院好難考,唔係話你想比你個女讀就有得讀。)「你去完法國念什麼美院,也不過是回來教書。」(咦?去完法國念完書到底要成為什麼的呢?而且我覺得做教書好好喎。)「你啲展覽做黎有乜用,都冇人黎睇㗎啦。」(你唔黎睇就以為全世界啲人死晒?)

當然這些話都可以一笑置之,幸好我一路以來,都有支持我的家人和朋友。但是人的靈魂是脆弱的,尤其是年幼的靈魂,不是每個人都會有鐵一般的意志。少年人的夢想往往走在世界前面,可能他要做的事,在這個世界是未曾出現的,你要問他怎麼做他也答不上來,因為前人未做過,根本沒有地圖。年青人敢於創新,但是創新也就是從來未出現過,可是大人往往以他舊有的經驗來規範少年人的夢想,打擊和阻止他前進。於是少年人一再受到大人的侮辱,也就把溝通的大門關上,到最後痛苦的靈魂徹底絕望,放棄夢想。

我沒有子女,也不知道怎麼教孩子,我只是回想自己作為子女時的感受。

沒有多少父母懂得尊重子女,一直以「為你好」為藉口,要子女做父母想做的事。

尊重子女的意思是:父母視這個孩子是一個完全獨立的個體,而不是自己的物件。父母給予意見,但也信任孩子有能力自己做決定,放手讓他/她有出錯的機會,給予他學會為自己選擇的結果負全部的責任。

有幸我有一對很尊重我的父母,他們從大陸偷渡來,沒有錢,沒有香港學歷,做的也是體力勞動的工作,但他們從來沒有把自己的理想加諸在我身上。從我小六自己選中學開始,以後的每一個決定,都是自己做的,他們不會過問,只會讓我知道,就算我走到多遠,有一天想回來,家門永遠都會為我而開。

謝謝父母,這樣的愛已經足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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